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招采管理方针和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建路桥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的相关管理办法,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款资金来自项目工程结算款,现对该项目的地面停车场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人: 中建路桥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沙河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2.3招标工程简介:本项目共包含五个大项,分别为静态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路内停车位建设、地面停车场建设、立体停车场建设、配套设施建设。本次招地面停车场建设项目,本项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场地建设,绿化带、便道、水泥路破除恢复等。建设地点涉及沙河市普通店南街、人民大街、文谦大街、健康街、迎新大街、太行大街、宋璟路、建设路、新兴路、翡翠路、公园南街、国泰街、民安街、人和路、政通路、田安路、火车站附近道路、大厂路等 20 条道路及家乐园购物广场北广场、家乐园购物广场西广场、汇通新天地西门、翡翠路小学、乐汇城、标准产业园、汤悦假日酒店、文化艺术中心、菜市场南口、农贸市场、行政服务中心、新汽车站、梅花公园东门、普锦南广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星公园、星花大厦、火车站广场等 39 个停车场。
2.4招标分包工程概况:停车场场地建设,绿化带、便道、水泥路破除恢复等。
3.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5日(实际以项目指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实际以项目指令为准),计划合同工期:189日历天。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合格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被暂扣;
4.2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4.2.1具备施工劳务分包资质;
4.3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附税务机关书面证明材料,且近5年内具备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
4.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符合当地要求的相应证书,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4.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全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6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7本次投标单位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向招标方提供招标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规、真实、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8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拟中标单位为《中建路桥合格协力队伍名录》中队伍,若投标人需办理入库事宜,请及时与我公司招标负责人进行联系,我公司会派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办理入库事宜,资格预审时间截止后若未按要求或不配合队伍考察工作的拟中标队伍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9本次工程投标单位应确保垫资能力不低于30万元。
5.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获取
5.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5.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1.2营业执照
5.1.3 资质证书
5.1.4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1.5安全生产许可证
5.1.6业绩及支撑资料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须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章。
5.2 报名截止时间
以“集团公网”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5.3 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从其所提供的邮箱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前把投标资料送到招标文件要求地点。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具体评分办法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探勘前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沟通具体细节。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文件提示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招标方有可能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7.3若招标文件中注明需要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中建路桥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苏 辉 : 联系电话 : 17330196276
公司联系人: 马晓飞 : 联系电话 : 03192670802
鲍玉龙 : 联系电话 : 03192670802
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299号
项目部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中建路桥第六公司官庄基地
注:公告内容及招标文件以上传的附件为准
附件1:工程量清单-沙河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地面停车场建设FB-2).xls
沙河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地面停车场建设劳务分包招标文件(ZJLQ-FBZB-沙河市智慧停车-0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