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道G107项目二分部商务合约部全体人员参加了由集团公司组织的2020年度项目法律顾问培训。此次培训由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曲笑飞主讲,主要讲解了工程建设中的签证与索赔问题。
在建设项目中,由于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施工条件发生改变、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提高、材料价格变化等原因,往往会导致工程的工期和造价发生变化,所以无论施工合同签订的再好,签订前对问题及法律风险考虑的再全面,在履行时也难免出现实际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中事先约定事项不一致的情况,这些都需要通过工程签证予于确认。由于现场签证工作和工程索赔本身花费较小、经济效果明显而受到承包商的重视,逐渐成为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主流手段。但由于各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数量较多、范围较广,而与之匹配的工程技术人员较少,对签证和索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导致工程上签证和索赔领域经常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则的情况,这时法规的重要性便可见一斑。
通过这次培训,我受到以下启发:一是时刻了解施工合同文件、质量、进度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和资料进行积累保存,有意识地为签证索赔留存必要的证据材料。二是对于现场签证,要提高现场负责人对定额费用组成的认识,如预算定额中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要保留原始的影像资料,确保现场签证有据可查;加强现场管理,注意签证规范,随发生、随上报、随解决,不得拖延等。三是加强施工索赔意识,认真学习和掌握索赔概念及知识,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和档案,要做到有效索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按照司法程序合理索赔等。
(裴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