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四公司在机关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石家庄龙泉湖公园中心服务区、综合管理建筑、龙泉梅坞工程施工劳务开标会议。公司合约法务部、物资设备部、工程技术(安全部)部、综合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7人参加会议,开标会议由公司合约法务部主持。公司纪检监察员王超庆全程监督了会议。
四公司中标的石家庄市龙泉湖公园中心服务区、综合管理建筑、龙泉梅坞工程为2016年项目,合同总价为2514万元。工程中标后,四公司合约法务部对工程量进行了重新核算,着手制定劳务招标文件,于2016年年底通过网上公开发布信息。
在开标过程中,四公司坚持按照公司内部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招投标各环节的工作监督,对投标报名单位、招投标单位资质、招标文件、投标限价等都进行了现场查看,确认无误后,逐一开标,开标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透明度,保证招标程序合法合规。
开标结束后,公司纪检监察员对开标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做好开标记录,对所有三家投标报价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保证对投标单位负责。二是投标结果要作为中标单位施工的决定性依据,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要根据投标报价结果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决定。三是对中标单位要进行约谈,确保能够严格履约,保证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全部过关,坚决不让不合格分包商作为施工主体参加项目建设。
(邢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