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供应链上下游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方针和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的相关管理办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建路桥集团批准采购,招标编号:ZJLQ-FG-SBCG-建发公司-001号,招标人为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厂商或分供商参加投标。
2.交货地点
2.1工程名称: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3分部
2.2工程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3.招标内容
3.1采购设备清单
3.2 质量标准:
3.2 计划交货日期:2025年7月。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条件
4.1.1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能力。
4.1.2 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4.1.3 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4.1.4有良好的社会和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未在中建路桥和中建系统不合格(含不良行为)名册中。
4.1.5具有设备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1.6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 2 亿元以上。
4.1.7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 500万元以上。
4.1.8必须是审核通过的中建股份或中建路桥合格供应商。
4.1.9 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10中建股份内部供应企业也属于供应商范畴,纳入供应商管理。
4.1.11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投标方相互关联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关联关系认定详见附件《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说明》。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投标设备名称、招标编号。中建路桥集团年度综合评价优质级供应商免予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候选人如不能按照其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协议,招标方有权视情况对该供应商进行不良行为设置并扣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款账户:
单位名称: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20 1201 3000 0002 58
开 户 行:河北银行槐安路支行
4.4 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共同实现低碳减排,资格审查将关注供应商绿色、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以及企业ESG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绿色节能环保材料和设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在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7时。
6.2递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2号1号楼5层中建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8点。
6.5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列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统一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集团总部:王经理 电话: 0311-66538143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经理 电话: 0311-89915076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8号B座408室
邮编:050011
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